
紅木家具:原料過海關要"簽證
按照CITES公約,被列入附錄I的巴西黑黃檀禁止貿(mào)易;被列入附錄II的六種紅木,須有進出口許可證或再出口證明書,方可進行貿(mào)易。就像外國人來中國不但要有本國護照、還要有中方頒發(fā)的簽證一樣,這些木材在進口報關時不但要提供木材進口所需的產(chǎn)地證、植檢證、熏蒸證等八種單證,還需出示瀕危物種進口許可證。
進口這六種紅木,申請人要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進出口合同,木材的名稱、種類、數(shù)量和用途,以及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應提交的材料。他們會在10個工作日內(nèi)簽署意見,并將申請材料轉(zhuǎn)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將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若在20個工作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會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取得進出口批準文件后,要在批準文件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nèi),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核發(fā)允許進口證明書。申請時要提交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申請表、進出口批準文件、進出口合同、以及出口國(地區(qū))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fā)的允許出口證明材料。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會在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審核決定。
據(jù)中華古典家具網(wǎng)了解這六種紅木過海關時,負責人不但要向海關提交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接受海關監(jiān)管,還要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接受檢驗檢疫;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nèi),將海關驗訖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副本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備案。未取得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而實施進出口的,被查處紅木將予以沒收,涉案單位或個人會依照案發(fā)地所在國的法律予以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瀕危紅木進口要過好幾道“門檻兒”,既要取得出口國的“護照”,又要拿到中國的“簽證”,才能順利通過海關。